为严格规范我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工作,提高城镇低保工作的整体水平,准确掌握低保对象的家庭情况及收入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类别和补助水平。今年3月份,各苏木乡镇对本地区所有的城镇低保户的家庭人口、住房就业情况、经济收入状况等进行了全面的入户核查。通过调查核实,今年一季度全旗9个苏木乡镇共有81户263人城镇低保对象摆脱贫困,及时退出城镇低保。农村低保方面,我办组织全体干部于四月份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深入全旗9个苏木乡镇159个村拟报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入户抽查、邻里走访,并与各苏木乡镇联合评审,初步认定6623户13999人符合农村低保条件,使农村低保工作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007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