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人员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凡持有我旗农业户口且居住在我旗境内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我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 (2)夫妻一方为我旗农村居民,其配偶及子女虽为旗外农村居民,但在我旗定居三年以上,其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我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人员。 2:不符合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情况又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 (1)在申请时已在旗外居住的,赴外地读书的在校学生、现役军人除外; (2)有劳动能力和生产经营条件,但不积极从事生产活动,好逸恶劳的; (3)参与赌博、吸毒及从事其他违法活动且仍不悔改的; (4)申报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达到或高于低保标准的及有高档消费品及生活用品的; (5)拒绝参加义务劳动和公益性活动的; (6)其他不应当纳入保障范围的情形; 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多少? 目前我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确定为1200/人·年。 4: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生活在同一个家庭,相互承担权利、义务,共同消费家庭收入的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1)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 (2)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3)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共同生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4)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5)其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5:家庭收入和家庭人均收入如何计算? 家庭收入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收入: (1)家庭所从事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收入; (2)外出务工所得和家禽及其产出所得; (3)家庭成员的储蓄存款、有价证券及利息收入; (4)亲属的赡养、抚养、扶养性补贴及继承的遗产、遗赠等; (5)房屋租赁收入; (6)定期定量救济金; (7)其他应当计入的家庭收入。 家庭人均收入=家庭上年度总收入÷家庭人口数。 6:哪些收入不记入家庭年收入?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补助、优待金、临时性社会救济金; (2)在校学生获得的生活津贴和困难补助等。 7:如何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认为本家庭人均年收入达不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向其户口所在地嘎查、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情况或相关证明材料。 8: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1)评议。嘎查、村委会受理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初步确定低保对象,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嘎查、村委会签署意见后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 (2)初审。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入户调查,经调查认定符合条件的,在其所在嘎查,村委会公示7天,无异议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报旗低保办。 (3)审定。旗低保办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入户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在其所在苏木乡镇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为低保对象。国家福利机构中集中供养的人员,由所在福利机构将供养人员的审批材料报送到旗低保办,经旗低保办审核后,确定为低保对象。 9:如何确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额? 定额救助。 |